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且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08年开始,独立学院录取的本科新生,在毕业时要统一授予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且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08年开始,独立学院录取的本科新生,在毕业时要统一授予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